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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

日期:2025-07-21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登记或线)登记方式◆◆■◆■:凭①营业执照;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触发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同结束(以先到者为准)■★◆■:

  2.提交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博鳌广场3座4楼413卡(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的委托,对阜沙镇2025年大件垃圾运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提供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中作承诺);